知我罪我,其惟春秋。德国是世界上治罪最系统的国家之一,该国的罪刑法规遵循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并与人权公约和欧洲刑事司法标准相一致。
德国刑法并不是简单的“罚款就行”,而是通过对被告人的心理状况、肢体状况以及犯罪行为的分析,通过科学的证据收集和分析,来判断犯罪是否存在,以及应该受到何种刑罚。
更重要的是,对于罪犯的社会影响力,德国始终坚持“教育式”惩罚,即惩罚的同时进行教育和矫正。该国提倡尊重人权、保护其尊严,并且让罪犯在服刑期间通过不同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改造自我,为重返社会作好准备。
对于罪犯及其家属,德国法律规定保障其基本人权,通过为罪犯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区环境,以及给予罪犯必要的待遇。这些措施为罪犯在惩罚之后回归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