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是我国封建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它也是我国历史上官制最为完备、等级森严的时期之一。汉代官制分为三品九等制和二品十一等制,分别对应不同的官职和薪资待遇。
三品九等制是西汉初年的官制,到东汉单位时间里被二品十一等制所取代。它的等级森严,据《汉书》记载,除了皇帝和皇后,其他的臣子皆有官职之分。官员的升迁与竞争与功勋、学历相关。在三品九等制中,按照职位等级可以分为三等九级。一等分太尉、司徒、司空如此与之类似,而且各有三级随后分别是二等、三等,也都有九级。
以丞、尉、县为例,丞分别为三等九个级别,每级工资是5000到10000钱(1钱约等于5克),尉的薪资待遇根据等级分,最高的为千石,对应的时薪是每天五千钱,而县的话则更加复杂,难以长期维持。到了东汉时期,由于官位、俸禄、品级以及官员本人的商业经济(谷物、布匹、田产)等条件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变,所以官制向十分制进化。它的等级森严度虽然略有减少,但是官员的级别和俸禄待遇的区别上却更加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