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研究生院作为长安大学培养高层次研究型人才的核心部门,承担着培养研究生、推动学位教育改革、提高研究水平、加强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职责。是国内首批研究生教育试点院校之一,也是陕西省首批“211工程”重点支持学院。
研究生院现有学科涉及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类别、8个博士后流动站以及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工、理、管、文、法、教育学等多个领域。凭借着多年来一直坚持的科研、教学改革和创新,长安大学的科研实力和教育质量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
长安大学研究生院注重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和人才培养的时效性,推进学位教育改革,为研究生提供了全方位、多元化的学术探究和论文写作指导等服务。同时,研究生院也注重将研究生培养贯穿于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中,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为培养高素质人才而不断努力。
在未来的发展中,长安大学研究生院将继续坚持“精品教育、服务国家”的根本宗旨,加强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探索国际化办学的途径,为建设一流大学、培养一流人才做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