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公司法》实施之后,我国企业股权激励制度逐渐成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作为其中的一种重要形式,旨在以股票期权等方式吸引和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利润,提高股东权益。
以A股市场为例,2016年GDP排名前20位的城市公司中,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率不超过20%。这意味着大量上市公司尚未采用股权激励。此外,股权激励的政策边界仍在不断调整,各类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亟待政策完善。
尽管股权激励存在政策缺陷和施行问题,但它对于上市公司和员工都有不可忽视的价值。一方面,股权激励可以更好地焕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并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但同时,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也需要更加成熟和规范,防止虚高业绩和损害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要不断前行和完善。相关政策应该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规范性,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平和合理。同时,上市公司也应该从企业长远发展出发,注重人才的招聘和培养,优化股权激励模式,以更加有效的方式吸引和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