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党员干部权益,保障干部职工群众正当利益,维护干部人事秩序的纪律性、稳定性,近日,很多地方都发布了侵害干部好处费行为通报,向社会公示了该地区依纪依法处理的相关案例。具体内容如下:
通报范文一:
2019年7月,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节约用水资源的有关要求,对各单位现有水表进行全面更新,该公司违规采用超低采集频率水表和限流水嘴,致使水表报废、记录不真实,存在大量漏报漏缴,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给其他部门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经督查,发现该公司员工甲收受该公司 杨某500元好处费,未对其他公司员工公开,直接将该费用作为工作奖金发放,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严重扰乱了公司劳动纪律,损害了公司形象。根据《廉洁员工行为监督处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甲犯罪问题立案调查,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撤职处理,追缴其违法所得。
通报范文二:
2019年,该局科长李某接受私营企业经营者赵某的资格考试及考试成绩答卷送礼行为。吉林省纪委责令其收缴所贿赂品并吊销其党内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