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契约是指心理学中的一种概念,在人际交往中比较常见。
最早由美国心理学家丹尼尔·丹尼斯(Daniel Dana)提出,他认为心理契约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在互动中,相互潜在地承认行为上的义务或道德准则。这种心理契约源于彼此间的隐性协商,事先并未明确表达,但双方又都有共识。
比如,在工作中,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心理契约可能是员工用勤奋获得提升,而老板则对员工进行更好的引导;否则,员工就会觉得自己不受重视,而老板则会缺乏好员工;在亲密关系中,双方希望对方能够宽恕自己在情感方面的过错,也愿意给对方温暖、安全和安心的感觉。
心理契约有什么好处?可以增加互相的信任和依赖感,大大提高合作效率,也可以降低竞争、猜忌和冲突的发生率。而如何建立起心理契约呢?双方首先得认识到彼此拥有的权力和优势;二是把口头协定转化成行动,比如签署合同、协议。同时,还要耐心、理解、支持、帮助他人,才能让心理契约真正地约束双方。
当心理契约被打破时,双方都会感到失落和沮丧。因此,建立心理契约不仅是一种聪明的行为,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的表现。